“下蛋金雞”or“金融毒品”識破理財產品陷阱
  加息預期依然存在,“錢”往何處去成為投資者最為關注的命題。樓市在嚴厲的政策調控下暫時偃旗息鼓,股票、基金市場變幻莫測,銀行理財產品以水漲船高的收益率吸引了投資者的眼球,不少理財產品屢現被“秒殺”的盛況。&ldqu
  加息預期依然存在,“錢”往何處去成為投資者最為關注的命題。樓市在嚴厲的政策調控下暫時偃旗息鼓,股票、基金市場變幻莫測,銀行理財產品以水漲船高的收益率吸引了投資者的眼球,不少理財產品屢現被“秒殺”的盛況。
  “幸福加倍,金錢滿柜”、“輕松交費,長期收益,穩健增值,高額保障”,這些琳瑯滿目的理財產品,總是被包裝得美麗無比,誘惑著人們前去選擇。然而,自以為理財產品風險低收益高的投資者并不知道,從自己購買產品的那一刻起,背后可能暗藏著華麗的陷阱。理財產品扎堆發行,普通投資者該如何參與,并以一雙慧眼辨識投資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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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陷阱1
  大放衛星
  銀行理財產品收益夸海口
  案例:“本人于2007年12月21日在某股份制銀行北京分行購買了一款理財產品。該產品期限兩年,從2008年1月11日起到2010年1月11日止,產品現已到期,收益虧損4.51%。”近日,一則狀告銀行理財產品違規的中长易小牛頓小小牛頓訴訟頗為吸引市場眼球。三年前高女士投資20萬元購買了這一款理財產品,去年初到期后產品虧損,造成高女士本金損失,“該產品存在夸大收益等違規行為,此前打出的宣傳語為最高年化收益率為36%,上不封頂,低風險”,而該產品為投資于藍籌股的產品,風險可想而知。高女士已將該銀行告上法庭。
  點評:并不是所有的理財產品都能達到其承諾的收益率,普益財富數據統計顯示,2010年到期的人民幣理財產品8013款,平均到期年收益率約為2.83%,到期收益率跑贏CPI的只有131款,有近百款個人理財產品到期并未達到最高預期收益率,其中,結構性產品未達標占比達71.88%。
  應對之策: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前一定要弄清產品的風險類型。保證收益型產品風險相對較小,而且一般都能實現其承諾的收益率;而保本浮動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風險較高,除了不保證投資者一定能獲得預期收益率外,購買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的投資者的本金甚至有可能發生損失。
  陷阱2
  插圈弄套
  外資銀行理財產品涉嫌欺詐
  案例:袁小姐2007年看到東亞銀行在某報紙刊登的“利財通1”廣告,廣告內容是緊跟“港股直通車”,事實上“港股直通車”根本未獲批準。出于對外資銀行理財能力的信任,在銀行沒有出示合同的重要部分、能體現高風險非保本的“條款與章則”之前,袁小姐就購買了1萬美元,在運作了3年后只剩4800多美元。去找東亞銀行交涉時,才發現其委托理財合同只有一份原件,包括委托單、適合度評估表、條款與章則全部保管在銀行那里,存在嚴重不平等的重大合同漏洞。
  讓袁小姐氣憤的是,東亞銀行在編造了客戶的評估表還不符合銀監會的強制性要求后,又一次涂改并偽造了新的評估記錄,將風險“中”改為“高”,投資期限“1~3年”改為“3年以上”。
  點評:對于銀行來說,掛鉤股票的理財產品從來就是高風險,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非但沒有提示風險,還口頭承諾保本,造成投資者被誤導。但與以往單純的運作不良使客戶巨虧案件不同,隨意篡改客戶的資料,提高風險等級,這種做法銀行方面確實是理虧。
  應對之策:專業人士在面對一份理財說明時都需要時間來研析,更不用說大多數受眾為非專業投資者,面對帶有銀行信用的理財產品不能默認其正鋐電腦回收家電回收等安全性很高,對于復雜的專業術語要問清楚,要增強風險意識,選擇有資格的機構購買理財產品,看清相關合同條款。
  陷阱3
  漁翁得利
  銀行“吃”掉超額收益
  案例:楊女士投資15萬元購買了某銀行一款人民幣94天黃金掛鉤產品,是一款到期收益與倫敦現貨黃金掛鉤的機構性理財產品,起始金額5萬元人民幣(以美元計價),期限3個月。楊女士被告知,若標的物價格到期后高過期初價達125美元,就能獲得最高8%的年化收益,反之,只能獲得0.1%的較低收益。
  楊女士之后請教業內人士才知道,這原來是一款數字或障礙型衍生工具,障礙是價差125美元,超過得到8%,低于則相當于零收益。按“無套利”原理公平定價,最高收益或許應是10%、12%甚至15%,而不是8%,投資者根本不清楚理財產品中隱含有多少入場費。
  點評:很多銀行都發行過類似產品,其特點多為非保本浮動收益類型產品,注明最高收益,在產品說明上明確標出“超額收益部分歸銀行所有”,但并沒有對產生負收益的情況作出說明。這種障礙型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種“奇異”產品,發售者一般可從中獲得高額費用。投資者與銀行要的結果不同,而不能雙贏的話,就存在對賭。
  應對之策:目前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產品5793款,占比超過60%,因此,投資者應格外注意。對這種“沒收”投資者超額收益的理財產品,投資者盡量不要購買。此外,在購買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之前,投資者也應該仔細閱讀相應的產品說明,判斷是否有這樣的霸王條款。
  陷阱4
  竹籃打水一場空
  黃金T+D被銀行強行平倉
  案例:去年以來,國際金價大幅飆漲,國內投資者熱情高漲。各家銀行紛紛推出黃金T+D業務。然而去年因上交所黃金延期品種價格劇烈波動,某日國際金價從開盤的271.90元漲至289.32元,致使有銀行交易系統對保證金不足的客戶自動平倉。這一“強平”事件,令眾多投資者損失慘重,銀行方面將事件歸咎于 “國際現貨黃金價格快速上漲”,該行做法引起投資者不滿。
  點評:不承認自身系統的漏洞,反而怪罪于客戶,充分顯示出客戶在金融交易中處于弱勢。而國際金價屢創新高,投資者對黃金投資情有獨鐘,依然在尋找各種機會規避通脹風險。
  應對之策:市場對黃金的需求有兩種極端,一是為了資產保值的保險需求,要求風險完全可控,收益率不必太高;另外一種是風險不可控、大量利用杠桿操作獲得高收益率的投機需求。投資者應明確屬于哪種需求的投資群體,仔細分析買入理由。眾專家認為,普通個人投資者不要參與黃金期貨、結構性理財產品的任何投資。
  陷阱5
  張冠李戴
  銀行理財產品“變”保險
  案例:去年4月,李先生60歲的老母親帶著積蓄去某大型國有銀行存錢,當時,銷售人員建議買一款期限3年的理財產品,只要將錢存滿3年,就會得到高額分紅。一年后,該工作人員打電話來提醒續保,老母親才了解到自己購買了 3份新華人壽的嘉陽大陸海運服務天台HP印表機紅雙喜新C款兩全保險(分紅型),如果不續保,就扣除30%的退保費。李先生認為,當時購買時,理財經理沒有跟他講清楚理財產品和保險產品之間的區別,讓他誤以為這款保險產品就是理財產品的一種。
  點評:去年11月,銀監會下發了銀保新規,要求銀行撤走保險公司駐點銷售人員,同時銷售時要聲明產品為保險產品。誤導銷售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但仍偶有發生。
  應對之策:投資者要仔細查看產品認購書,如果是銀行的理財產品,一般認購產品的名稱為××銀行第×期人民幣(外幣)理財產品,還會有理財產品的編號;如果是銀保產品會在認購書中有保險公司的名稱、保險產品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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