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短信提醒咋還帶強制性?
  銀行卡的普及,方便快捷的提醒業務讓持卡人多了一份“安心感”。有的銀行無論是借記卡還是信用卡均是免費,而有的銀行卻設置了各種進入“門檻”。“為方便您還款,我行將向您提供短信增值服務,每月×元,如不需此服務楓葉山莊清境民宿 愛戀蘇美島,請在收到短信1個月內到本行辦理取消業務。”面對這樣的銀行短信,很多市民都曾經收到過,其內容就是如果你不取消,就視為你同意,開始收你費用了。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該行為涉嫌侵害市民合法權益。
  日前,龍沙區王先生撥打本報新聞熱線,反映他為了開通網上銀行業務,到建設銀行辦理了一張銀行卡,前陣子收到一條銀行向持卡客戶群發的短信,顯示內容是“為方便您準確還款,建設銀行將向您提供扣款賬戶余額不足提醒、貸款扣款成功通知、逾期提醒、扣款賬戶資金變動等通知短信增值服務,每月×元。首次開通后免費體驗3個月,如安達結婚禮車上進冷凍餐飲設備不需此服務,請在收到短信1個月內到本行柜臺進行取消業務。”
  王先生對于此條銀行短信提出異議,他認為銀行應先征詢客戶的意見,再決定是否提供有償短信服務,而不是短信中所描述的那樣,不接受服務就需要自己去銀行取消。銀行這種強制性收費行為讓客戶很難理解,如果老年人沒有翻看短信的習慣,收到這樣的短信,相當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多出一筆短信服務費用。多虧他平時有看短信的習慣,如果不主動取消,每月都會被扣費。
  銀行在客戶銀行卡賬戶發生變動時短信提醒本是好事,記者從10多位開通銀行卡短信功能的持卡市民了解到,大多數市民都認可此項短信服務,但對于收費標準頗有微辭。記者對采訪市民進行了統計,市民平均每月收到的銀行短信不到10條。
  記者從工商局12315投訴中心了解到,銀行開通指定的增值服務,已經涉嫌不公平競爭,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并有強制性消費和設置“消費陷阱”的嫌疑。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屬于一種要約行為,但這種要約行為沒有得到消費者的承諾,所以,這樣的合同在貝斯特專利定宇廣告招牌法律意義上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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